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和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三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逐步形成“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良好氛围,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学校2023年课程思政教学建设项目拟立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15门、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8-9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4-5个。
二、建设期及要求
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等3个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具体要求如下:
(一)示范课程
2023年拟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15门。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各学院向学校推荐的课程须在申报书封面注明学院推荐排序。课程负责人须为本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 1 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 2 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
2023年拟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8-9项。
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 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2023 年拟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4-5个。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群)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 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