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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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十四五”第二批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作者: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改革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事业 十四五发展规划》《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工作要点》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十四五第二批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遴选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和专业要求

基于宁缺毋滥原则,在全校遴选产生10-12个校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4-6个校级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团队专业布局要符合浙江省产业布局规划、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层次提升需要,对服务数字经济、三大科创高地及十大产业链提升工程的专业重点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校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必须符合《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见附件1)的立项条件。同时,还需满足一定的申报条件:1申报I教师创新团队,至少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中的5项;(2申报教师创新团队,至少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中的4项;(3申报教师创新团队,至少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中的3项:

1.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或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或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高校。

2.学校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或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或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公共实训)基地。

3.学校为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或省级及以上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4.申报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的高水平专业(群),或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或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

5.申报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有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稳定的(3年以上)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6.团队为国家或省级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或有团队成员为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包括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特级专家、教学名师、杰出教师等。

7.团队成员为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或在国家一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

8.团队成员为教育部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包括行指委(教指委)成员、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专家。

9.团队成员牵头建设省级及以上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10.团队成员牵头负责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或牵头负责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编写或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开发,或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

(二)校级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必须符合《建设方案》的立项条件。同时,还需满足满足一定的申报条件:(1)申报I类教师创新团队,至少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中的5项;(2)申报类教师创新团队,至少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中的4项;(3)申报类教师创新团队,至少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中的3项:

1.高职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或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或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高校;中职学校为省级及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或省级中职名校建设单位或省级中职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的优先考虑

2.学校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或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或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公共实训)基地;

3.高职学校为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或省级及以上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中职学校为教育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优先考虑

4.高职学校申报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的高水平专业(群),或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或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中职学校合作专业为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或省级及以上示范校建设重点专业或特色项目依托专业或省级中职名专业的优先考虑

5.申报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有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稳定的(3年以上)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6.团队为国家或省级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或有团队成员为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包括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特级专家、教学名师、杰出教师等。

7.团队成员为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或在国家一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

8.团队成员牵头负责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或牵头负责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编写或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开发,或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

9.团队成员为教育部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包括行指委(教指委)成员、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专家或省级专业教研大组正副理事长学校专业负责人。

10.团队成员牵头建设省级及以上协同创新中心、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三、申报名额

符合条件的专业(团队)自愿申报。各学院(部)可申报1-2个校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2校级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团队需填写报送《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佐证材料及《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材料的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件须一并报送,每个团队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学院名称+申报专业名称命名(例:##学院+##专业.rar)。由所在学院(部)统一将材料报送邮箱:jwc@zjczxy.cn。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12161600,逾期将不予受理。教务处联系人:冯彤。

五、学校支持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依据《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提高对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奖励和扶持,充分保证团队建设所需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学校强调教学团队建设的组织管理,由教师发展中心专门管理团队建设和运行情况。


附件: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表

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