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切实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逐步形成“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良好氛围,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学校2022年课程思政教学建设项目拟立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18门、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14-16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0-12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项目1个。本次将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等3个项目的评选及省级推荐。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省级推荐项目此次不予以评选,由学校统一申报。
二、建设期及要求
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等3个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项目的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限期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示范课程
2022年拟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18门,结合2021年已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本次省级推荐共6项。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各学院向学校推荐的课程须在申报书封面注明学院推荐排序。课程负责人须为本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
2022年拟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14-16项,结合2021年已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本次省级推荐共4项。
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2022 年拟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0-12个,结合2021年已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省级推荐共1个。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群)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 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中心要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中心支持指导不同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此项目不进行评选,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省级评比。
(五)示范校
围绕六个“着眼”,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课堂教学的基础地位,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评价激励机制等进行整体统筹谋划,课程思政覆盖到所有学院(部)、所有专业和所有教师,课程思政教育在全省有示范引领作用。此项目不进行评选,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省级评比。
三、申报名额、评审办法及省级推荐
(一)学院(部)推荐申报。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等3个项目推荐工作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组织,根据各学院(部)所属课程门数和教师人数确定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
示范课程
教学研究项目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1
财务与会计学院
6
5
3
2
商务与贸易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4
智能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7
人文与教育学院
8
管理学院
9
护理与健康学院
10
其他部门
/
1-2
注:根据各学院(部)申报的实际情况,在总名额范围之内适当调整名额分配指标。
(二)学校发文和省级推荐。教务处将在2022年6月23日组织专家评审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及省级推荐工作,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公布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并于7月22日之前向省教育厅申报。
四、材料提交
(一)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由申报的课程组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以下简称《示范课程申报书》,见附件1),由各学院填报《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以下简称《示范课程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22年6月16日下午15:00之前将《示范课程申报书》与《示范课程汇总表》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jwc@zjczxy.cn,《示范课程汇总表》纸质一份签字盖章后交给教务处冯彤老师。
(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由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由各学院填报《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2022年6月16日下午15:00之前将《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与《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jwc@zjczxy.cn,《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纸质一份签字盖章后交给教务处冯彤老师。
(三)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由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以下简称《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见附件5)、由各学院填报《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以下简称《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见附件6),并于2022年6月16日下午15:00之前将《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与《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jwc@zjczxy.cn,《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纸质一份签字盖章后交给教务处冯彤老师。
(四)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课程思政示范校:以上两个项目的申报书以省厅文件为准,不另行制订。
(五)各入选省级推荐项目的申报书须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重新填写并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发送到教务处jwc@zjczxy.cn。各省级推荐项目请于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登录工作网“www.zjooc.net”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6),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2日。各省级推荐项目负责人需在工作网注册并由教务处冯彤老师审核通过后取得账号及密码(项目负责人若有省平台账号的,登录工作网的账号及初始密码已默认设置成其省平台现有账号及密码)。
附件: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
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5.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6.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