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专业特色凝练、2022年专业评估及“十四五”校级特色专业评选活动,以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推动专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专业宣传,提升专业竞争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与范围
(一)专业特色凝练及宣传方案修订与验收范围
1.学院级范围:本学院所属的所有2022年拟招生专业(含单考单招、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
2.校级范围:所有2022年拟招生专业(含单考单招、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
(二)专业评估范围
本次专业评估工作,采取学院级与校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院级专业评估范围:本学院所属的所有2021年招生专业(含单考单招、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
2.校级专业评估范围:全校所有2021年实施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专业和2021年新设专业(含单考单招)。
(三)评选“十四五”校级特色专业
评选“十四五”校级特色专业8-10个。
二、活动期限
完成时间:2022年1月14日-3月25日。
三、活动内容
(一)本次专业评估工作,在认真进行院级和校级专业特色凝练及宣传方案修订验收的基础上实施;校级专业评估工作,在院级专业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专业评估最终结果由院级和校级两部分组成:院级专业评估结果占40%,校级专业评估结果占60%。并以本次专业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评选“十四五”校级特色专业。
(二)本次活动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专业评估结果将与本专业教研室的年度业绩考核挂钩、与专业招生规模挂钩;根据专业评估结果对所有招生专业进行排队,对建设水平较好的专业将加大投入;对建设水平靠后的专业给予黄牌警告、红牌警告,直至进行调整(整合)或退出处理(缓招、停招)。
四、实施办法
(一)院级活动的实施
1.各学院成立“专业评估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本学院各教研室主任、专业全体教师、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组成。主要职责为:凝练本学院所属专业的专业特色,修订专业宣传方案,实施专业评估,制定专业整改与提升方案。
2.各学院要按照《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修(制)订2021级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已发,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评审标准(2021年修订)》(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标准》)的要求,组织所属教研室及教师,深入进行市场调研,收集材料,总结专业建设经验、主要成绩,认真剖析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总结研讨会会议上各专家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按照《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中提出的新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调整并明确专业建设定位,凝练专业特色,优化专业宣传内容、方式和密度,突显专业优势,形成《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XXXX专业整改与提升方案》(初稿,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2022年宣传方案》(公众号版,以下简称《宣传方案》)。
3.各学院召开评审会议,听取各专业特色凝练及《宣传方案》修订情况汇报,审阅《宣传方案》,现场查阅材料,考察校内外实训基地,现场答辩与提问点评,并按照《指导意见》和《评审标准》的要求,对本学院所属专业进行现场打分评估。专业特色凝练及《宣传方案》修订汇报限时为20分钟,现场答辩与点评一般限时5-10分钟。
4.各学院将“专业评估实施方案及进程安排”(电子稿)于2022年2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务处进行随机抽查。各学院务必将本学院各专业排名结果及分值汇总表(附件2)和专业评估小组对各专业的评估评价意见(附件3)(电子稿)、推荐参评校级特色专业名称于2月28日前交到教务处。
5.各专业教研室需准备的材料有:《整改方案(初稿)》(电子版)、《宣传方案》(公众号版);各学院需准备的材料有:《评审标准》等。
6.各学院专业特色凝练、《宣传方案》修订与专业评估工作,定于2022年2月21日-2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自定。
(二)校级活动的实施
1.成立“校级专业评估评审小组”(具体名单另行公布),主要职责:一是听取2021年各专业特色凝练及《宣传方案》修订情况汇报,审阅《宣传方案》,提问点评、提出指导和建议。汇报限时为20分钟,现场答辩与点评限时5-10分钟;二是查阅各专业2021年《整改方案》,根据《评审标准》并参照各学院提交的各专业评估评价意见进行校级专业评估,确定各专业的分值、汇总、公示。
2.各学院请将《整改方案》(拟定稿,电子版)、《宣传方案》等材料汇总后于2022年2月28日前发教务处。
3.本次活动中对所有2022年拟招生“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及“单考单招”专业均进行单列,并单独参加校级专业《宣传方案》验收。
4.校级专业特色凝练、《宣传方案》验收、专业评估、校级特色专业评选工作将分批进行,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本次校级专业评估排名等结果将在全校通报。
(三)“十四五”校级特色专业评选的实施
以本次校级专业评估的结果为主要依据,评选“十四五”校级特色专业。
1.建设原则
(1)坚持服务导向。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要立足于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的基本职责,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出发点,加快推进专业同产业行业的协同对接,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坚持竞争择优。遴选标准及权重为专业办学条件占30%;社会评价占30%,包括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对学校满意度以及近 3年本专业毕业生一年后就业岗位与专业相关度;教育教学改革占20%;进一步建设基本思路占20%。特色专业实行竞争与扶持兼顾。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中期建设评估不合格项目予以淘汰。
(3)坚持示范引领。以特色专业建设为引领,带动相关专业群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专业教学团队,并促进完善专业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保持专业同产业同频共振,切实推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
2.建设任务
(1)改善专业基础条件。完善专业课程体系,编写或选用高水平教材,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切实改善实习实训条件,系统设计并实施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习实践管理。通过项目建设,切实推进专业教学条件建设,确保专业教学用房、教学仪器设备、校企合作资源、专业图书资料、线上教学资源等教学资源充分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生均教学资源水平处于较高层次。
(2)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实施体现专业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在职培养和培训效果。促进双师型教师成长,充实来自企业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通过项目建设,培养一批教学水平高、育人作风优良的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教学骨干,凝成一批优秀的结构化教学团队。
(3)深化专业教学改革。与时俱进,加快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通过项目建设,促进教科研改项目研究,努力培育教、科研标志性成果。
(4)创新专业办学模式。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深入推进专业办学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合作。推进专业国际合作,在吸收借鉴国外先进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同时,积极吸引国际优质生源,并鼓励专业“走出去”。通过项目建设,推动专业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推动项目建设专业的国际合作育人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5)强化专业社会服务。切实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扎实开展专业教学工作和创新创业教育,确保和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培训,积极承接和开发社会培训项目,为行业企业和社会有需要人员开展多形式的技术技能培训和终身教育服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申报程序
由各专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简称《申报汇总表》)和《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5,简称《申报书》),于2022年2月20日前电子稿交到所在学院。
所在学院初评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3月1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报送一份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发文实施。
4.考核和验收
入选项目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建设中期将组织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将中止建设计划并取消建设资格。建设期满将组织终期验收。验收将严格对照项目建设计划,对照评价标准,全面考查建设任务达成情况。验收通过后发文认定。
五、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各专业需根据评估结论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XXXX专业整改与提升方案(初稿)》,其整改效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专业评估的考察内容之一。
(三)严禁未实施专业特色凝练和《宣传方案》修订而直接实施专业评估,对敷衍了事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2022年拟增设专业的校级专业剖析汇报会另行通知。
(五)“十四五”校级特色专业评审会另行通知。
附件:
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评审标准(2021年12月修订)
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专业评估排名结果及分值汇总表
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专业特色凝练及专业评估评价意见表
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5.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