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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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和编制课程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10    作者:      点击:

各系、部:

为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和排课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2009级和2010级授课周数统一为16周(2011年2月21日-6月12日);考试1周(2011年6月13日-17日);2010级学生进行职业基本技能训练与考核2周(2011年6月20日-7月3日),2009级进行社会实践2周(2011年6月20日-7月3日)。

二、落实教学任务(2010年11月17日-11月30日)

1、各系部仔细认真核对教务系统里的开课计划与2009级、2010级人才培养方案合订本是否统一,如开设课程、学期、学时、考核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现错误及时调整更正。

2、各专业开设课程的学期、学时、考试或考查方式等原则上不得改动,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调整的,须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经同意后方能调整,《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调整表》请在2010年11月20日12:00之前交到教务处。

3、本学期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将要实施过程性考核方式的课程,在2010年12月1日之前完成“  系部   专业  课程学生学业成绩过程性考核细则”,经本教研室和系部研讨、论证和审查后上报教务处审批;下学期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将要实施过程性考核方式的课程,在2011年1月10日之前完成“  系部 专业  课程学生学业成绩过程性考核细则”,经本教研室和系部研讨、论证和审查后上报教务处审批。

4、各系部要全面、及时地落实对所承担的课程教学任务,不能遗漏。在安排任课教师时要周密考虑各种因素,系部无法承担的课程,可以请外聘教师,同时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兼课教师审核登记表》或《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审核登记表》,各系部在聘请外聘教师时要严格审核把关。教学任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5、专任教师每周课时(包括行政课时)原则上不应超过14学时;系部主任每周一般不超过4学时,副主任一般不超过9学时。如超过以上规定学时须提前报院领导审批。

6、于2010年11月25日16:00之前各系部把教学任务输入到教务系统中,同时把教学任务安排表纸质版交到教务处,包括班级教学任务安排和教师任课安排表。要求任务安排表中有经办人和负责人的签名。

三、编制下学期课程表(2010年12月1日-12月20日)

1、课程表编排顺序:公共(公共选修)课程(由基础部和教务处共同负责)→实验、实训、实习课程(由实训中心、教务处和各系共同负责)→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及其他课程(由各系负责)。

2、课程表编排时尽可能科学合理,兼顾教师下企业锻炼时间、晚上课程兼顾教师住处条件来安排。同时保证学生课程表的科学性,充分利用作息时间表(1-11节/天),原则上不允许上午出现空堂,也不允许出现班级一天无课或一天中课程安排超过6节课。

3、周二和周四下午为全校公选课时间,周三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请在编排课程表时避开该时间段。

四、下发教学任务书、教师课程表、班级课程表(2010年12月21日-2011年1月10日)

1、教务处检测、审核、进行排课协调。

2、各系部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书,教学秘书打印各任课教师打印课程表以及班级课程表,并通知到教师和班级。

                                                  教务处

                                              20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