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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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31    作者:      点击:

各院、系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学院教学进度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第10-11周,即11月7日-11月18日。为保证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印发《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1年10月31日

附件: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院对教学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的重要手段。通过期中教学检查,了解全院各部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开展情况,全面掌握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肯定成绩,改进不足,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结果的汇总、统计、公布等工作。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督导室、成人教育学院、网络中心等部门分工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二)各系部负责对所属教研室、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教学工作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行自查。

(三)各教研室负责对本教研室每位教师(包括校外兼职教师、校内兼课人员、校外兼课教师等)教学进展和教学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四)各系党总支负责对本系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和步骤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分为制定方案、系部自查、部门检查、汇总评议和整改提高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从2011年10月20日-31日)

制定《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并下发。

(二)系部自查阶段(从2011年11月1日-11月11日)

1.按各自的职责范围检查整顿本部门教风、学风的开展情况,检查到课率及早、晚自修情况,并收集班主任和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3.检查系部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落实情况。

4.检查制订课程标准和课程建设系列活动的进展情况。

5.检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验实训和校外实习实训)、实验实训室建设(职场氛围、文化建设、特色体现、各种记录等)的进展情况。

6.检查学生职业资格证书鉴定与训练工作开展情况。

7.检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进展情况,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和教材情况。

8.检查各教研室科研、教研活动、竞赛辅导开展情况。

9.检查教师企业经历锻炼、教师“传帮带”实施情况。

10.普查各任课教师的学生课堂点名册、班级教学日志、教学进度、教案、过程性考核、作业布置及批改和辅导答疑情况。

11.检查毕业生跟踪调查及信息库的建立。

12.检查2011级学生始业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开展情况。

13.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教务处、学生处参与)。

14.汇总期中师生问卷调查情况。

15.系部日常管理情况和违纪学生进行预警通报情况检查。

16.根据本部门日常教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三)部门检查阶段(从2011年11月7日-14日)

1.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及按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的教学大纲是否齐全、规范,授课计划执行的情况(由教务处组织安排)。

2.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任课教师的课堂点名册、班级教学日志、教案、过程性考核、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等及实施听课评课和竞赛辅导情况(由教务处组织安排)。

3.根据学院规定安排中层以上干部随机抽查听课的教师名单,检查被抽到教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包括校内实验实训和校外实习实训)、教师职教能力培训与项目化教学改革进展情况(由教务处组织安排)。

4.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检查和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并听取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教务处、学生处及督导室组织安排)。

5.根据系部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由教务处组织安排)。

6.检查制订课程标准和课程建设系列活动的进展情况(由教务处组织安排)。

7.对照人才培养方案检查校内实训教学计划落实以及计划实际执行情况,检查校内实验实训室教学运行(计划、大纲、指导书、教师记录填写、学生签到)规范、实训室现场规范管理(设备、器具、耗材、资料等定置和环境卫生)状况(由实验实训中心及教务处组织安排)。

8.检查各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进展情况,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和教材情况(由校企合作处组织安排,教务处配合)。

9. 检查教师企业经历锻炼、教师“传帮带”实施情况(由人事处、教务处组织安排)。

10.检查到课率及早、晚自修情况,并收集班主任和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各系部对违纪学生进行预警通报情况。(由学生处组织安排)。

11.检查2011级学生始业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开展情况(由学生处组织安排)。

12.检查毕业生跟踪调查及信息库的建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安排)。

13.检查学生职业资格证书鉴定与训练工作开展情况(成人教育学院组织安排)。

14.检查各系部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由人事处组织安排)。

15.检查各系部科研、教研活动情况(由科研处组织安排)。

16.检查各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由督导室组织安排)。

17.设立一个期中教学检查征求意见箱和网上信箱,广泛收集全院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由教务处及网络中心组织安排)。

部门检查采取集中检查方式,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四)汇总评议阶段(从2011年11月15日-17日)

学院召开总结交流会,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汇报、交流期中教学检查各系部检查情况;通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交流会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整改提高阶段(从2011年11月18日-27日)

根据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将开展“回头看”检查活动。

四、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是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优劣的客观反映,教务处、相关职能部门与各系部都应认真做好教学检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向相关部门汇报,更要利用检查结果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3.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按教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教学档案管理范围,作为检查、评估和考核各系部、教研室、教师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4.各系部于11月14日之前把《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分管院领导审阅,由教务处负责写出期中教学检查情况通报上报院领导,并向全院各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