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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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8    作者:      点击:

各系、各班级:

根据我院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课程安排:2011年 4月3日至5日(共3天)为清明假期,4月4日(星期一)的上、下午课程调至4月2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一)的晚上课程调整至4月1日(星期五)晚上。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或无故延迟返校。各系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加强管理;教务处、学生处、督导室也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于擅自提前离校的学生,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系、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活动。要集中进行一次以交通安全、防诈骗、防火、防盗、防传销、防意外、防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主题教育,使学生通过学习,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稳定工作。各学生宿舍要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重要措施,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节假日期间,留校的学生要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五、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假期出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如确需组织学生到杭州市区外春游活动,必须经各系同意,院领导批准,批准后方可组织,人数较多的出游活动须有带队老师参加。

教务处            学生处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