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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1-12-01    作者:      点击:

各院、系部、处室、中心、馆、盛泰公司:

根据学院2011年教学工作要点,对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望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期末各项工作,确保期末工作圆满完成。

一、时间安排

(一)2011年12月12-23日为2012届毕业生选题阶段,2011年12月26-2012年1月6日、2012年2月11日-5月15日进行毕业生毕业顶岗实习,2012年5月7-8日毕业生返校。

(二)2012年1月4-6日(第十八周)为本学期期末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考试)时间,1月7日学生放寒假。1月7-8日各系、部进行评卷、登分、考核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各种资料整理归档等项工作,1月9日教职工放寒假。

(三)2012年2月8日教职工上班,2月11-12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3日学生正式上课。

二、组织安排

(一)学院成立“考务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员和各系部主任组成,负责确定全院期末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考试)期限,协调组织全校考务工作、考务培训指导及对全院考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学院“三风”督查组届时督查指导。

(二)系部成立“考务办公室”,由系部主任、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系级督导员、教学秘书、辅导员等成员组成,具体组织实施本系部所属各专业、各门课程的期末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考试)管理工作,包括期末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考试)日程、科目、考场、监考人员安排等系列具体考务工作(详见“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实施细则”),系部“考务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于12月16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三、具体要求

1、期末考试科目及数量的确定:各系部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确定期末考试周(18周)考试科目,但每个专业不得少于3门,其他课程提前一周随堂考试,要求与统考课程相同。

2、各系所辖班级学生的期末考试工作全部由本部门负责,各系部要根据教务处《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制定出本部门学生期末考试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表,于12月16日前上交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期末考试的组织:监考教师由各系部自行安排,本部门人员不够的可聘请外系部教师。各系部要主动与其他系部联系,协同安排期末考试事宜,避免在考试时间、场地、人员安排上发生“撞车”;各系部要召开期末考试考务会(时间、地点自行安排),认真培训监考人员,强调考场布置、带牌监考、考核学生证件等考试纪律及考试流程。要求每次开考前15分钟都要召开考试情况通报会。

4、各系部要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全部教学任务,不得提前停课,因故未能完成教学进度的课程,任课教师要自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课,报教务处备案。12月23日前,各位任课教师要边进行教学边组织复习,教务处不统一安排总复习时间。上复习课时,任课教师必须按课程表进行跟班辅导,否则,一经发现按旷教论处。

5、各系部在命题、监考、评卷和成绩评定时要严格执行学院的有关规定,学生在进行期末考试时,命题教师要到相关考场巡视,如发现试题错误应及时纠正。

6、考试课程命题要求出A、B两套试卷;所有试卷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逐级审核并将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考试用试卷由系部主任抽取。

7、根据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生本学期某门课程旷课课时数超过本课程1/3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各系部务于12月23日前将学生本学期出勤情况统计完成,并将统计汇总表报学生所在系和课程归口系部。

四、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1、各系、部要按照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本部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工作,并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任务书》于1月8日前下发到每位任课教师手中。

2、各系、部确定每门课程选用教材于12月12日前将《教材征订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纸质版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后交教务处;各系部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及经费预算于12月31日前交教务处。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协调解决。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