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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5-29    作者:      点击:

根据学校2023年工作要点,对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望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一、时间进度安排

(一)2024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安排,详见《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践环节工作安排意见》(20235月印发)。

(二)2023612-14日(第十八周)进行本学期学生学业成绩期末考核(考试),615-17日和619-21日进行实践周活动,具体安排详见《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践周安排的通知》。626日起学生开始放暑假。暑假期间学生要开展为期2周的社会实践活动。628日前各二级学院(部)完成阅卷、评分、登分、考核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各种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629-630日进行教师业务培训工作(研训活动),具体培训日程安排另行通知。73日教职工放暑假。

(三)2023831日前各二级学院(部)检查新开课备课情况。91日教职工上班,91-2日进行教师研训活动,召开二级学院(部)教职工大会、验收新开课说课、教学进度表普查、新入职教师业务培训(具体培训日程安排另行通知)等项工作。932022级学生报到注册,942022级学生正式上课。2023级新生报到注册为2023916日和17日。(注:根据亚运会召开情况有可能对开学安排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调整信息)

二、期末考试(考核)组织安排

(一)学校成立“考务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员和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组成,负责确定全校期末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考试)安排,协调组织全校考务培训指导、考务工作及对考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二级学院(部)成立“考务办公室”,由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总支书记、副书记、教研室主任、学院督导员、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等成员组成,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所属各专业、各门课程的期末考核(考试)管理工作,包括期末考核(考试)日程、科目、考场、监考人员安排等具体考务工作(详见“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实施细则”),各二级学院(部)请将“考务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于202361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三)学校“三风”督查领导小组将对各二级学院(部)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并加强对全校屏蔽仪、监控系统使用的检查与管理。

(四)具体要求

1.期末考试科目及数量的确定:各二级学院(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期末考试统考科目数,每个专业不得少于3,其他课程要提前一周随堂考试,其程序与要求与统考课程相同。

2.期末考试实施方案的制定:各二级学院所辖班级学生的期末考试工作全部由本学院负责,要根据教务处《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制定出本学院学生期末考试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表,于202361日前上交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期末考试的组织:监考教师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本学院(部)人员不足的可聘请其他学院教师。各二级学院要主动与其他学院联系,协同安排期末考试事宜,避免在考试时间、场地、人员安排上发生“撞车”(公共课程和实践课程优先安排);要召开期末考试“三场会”,即考务会(时间、地点自行安排),认真培训监考人员,强调考场布置、考场清理、带牌监考、考核学生证件、手机检查、防止代考等考试纪律及考试流程;要以班级为单位召开“诚信考试”主题班会,明确要求学生按时到考场、禁带手机、小抄进入考场等考试纪律,大力宣传“考试诚信光荣、考试失信可耻”的观念;要求每次开考前15分钟都要召开考试情况通报会,及时通报上次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状况。各二级学院要精心组织各类考试,设置“考试舞弊曝光台”,及时通报师生违纪情况,严把考试组织程序,确保考试考核质量,进一步树立良好的考风。

4.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按时保质完成全部教学任务,不得提前停课,因故未能完成教学进度的课程,任课教师要自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课,报教务处备案。202369日前,各位任课教师要边进行教学边组织复习,教务处不统一安排总复习时间。上复习课时,任课教师必须按课程表进行跟班辅导(已完成考试课程除外);否则,一经发现按旷工论处。

5.各二级学院(部)在命题、监考、评卷和成绩评定时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要求各教研室认真组织所属任课教师开展“命题与考核研讨会”,提倡“集体研讨,统一命题,个性化考核”,同一课程要求课程组集体讨论,从严把好命题关,严格审查试题,从源头把握试题质量的审核,保证考核(考试)分数分布合理;采用过程性考核方式的课程,要求收集好教学全过程(包括在线开放课程和线下课程)的考核佐证材料备查,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执行标准(包括在线开放课程和线下课程评价标准)并签字后方可生效,二级学院(部)届时抽查;评卷应指定地点、按流水方式进行;学生在进行期末考试时,命题教师要到相关考场巡视,如发现试题错误应及时纠正;试卷分析需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二级学院(部)届时抽查,教务处进行检查。

6.考试课程要求命制A、B两套试题;所有试题经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院长逐级审核并将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考试用试题由二级学院院长抽取,统一印刷、保存。

7.期末考试期间各二级学院(部)“三风”督查小组,要加强对所属课程的每场考试进行巡考,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纠正和处理,确保期末考试“规范、严格、顺畅”实施。

8.进一步提高试题和试卷分析质量。一是以教研室为单位认真组织好试卷分析与报告工作。要求本学期结业的所有课程均要写出《试卷分析报告》,若某班出现不及格学生人数大于30%及以上时要写出《试卷异常报告》(含整改方案),教研室、二级学院院长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于2023621日下班前交教务处备案;二是以教研室为单位制订假期及下学期的任课教师与不及格学生“一对一”辅导帮扶计划提交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部)并组织实施;三是对期末考试工作中严重失职者予以诫勉谈话,并视情况在全校通报批评

9.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生本学期某门课程旷课课时数超过本课程1/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各二级学院(部)务必于2023526日前将学生本学期出勤情况统计完成,并将统计汇总表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和课程归口的二级学院(部)。

三、下学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部)要按照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本部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工作,并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于2023621日前下发至每位任课教师手中。

(二)各二级学院(部)要组织各教研室开展“教材征订讨论会”,集体确定每门课程选用教材,并于2023526前将《教材征订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纸质版经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副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

(三)二级学院(部)学期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实验实训耗材采购、设备采购计划及经费预算2023612日前交实验实训中心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