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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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运行管理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0-04-26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有效地对教学主要环节实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学院的教学质量持续稳步提高,特对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运行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构成

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由教学质量论证决策系统、教学资源保障系统、教学过程管理系统和教学质量监控系统4个子系统组成。它是一个逐层向下监控、逐层向上负责的“责权合一”的质量管理系统。教学工作的组织、安排责任在学院、系(部)及教研室,教学环节的设计与实施的责任在教师。

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组织机构为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督导室。

二、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各子系统的功能

(一)教学质量论证决策系统

教学质量论证决策系统是由学校教学质量责任人–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的一个教学质量保障系统。通过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等组织,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明确学校定位、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总目标;开展教学决策活动,负责对教学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审定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制定教学管理文件,组织协调各系(部)、职能部门按照学校的发展定位、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

(二)教学资源保障系统。

教学资源保障系统又分为3个子系统:师资队伍建设系统、教学经费管理系统和教学设施建设系统。

1.师资队伍建设子系统

   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师资队伍数量的增加、结构的改善和素质的提高;建立教师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师资队伍的建设目标是建立完善的教师聘任、考核和奖惩等机制;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满足学院发展要求,教师的数量、结构和质量满足教学要求。

   师资队伍建设的责任人为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单位为院办人事部门和各系(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师资队伍的宏观调控和为各系(部)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服务;各系(部)具体负责本系(部)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2.教学经费管理子系统

   教学经费管理的基本内容为确保学院的教学质量持续稳步提高,教学经费达到规定要求并合理使用。

   教学经费管理的总体要求是教学经费的投入符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指标要求,并做到逐年增加。

   教学经费管理的责任人是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执行单位为财务处、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及各系(部)。财务处主要负责编制教学经费预算,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和各系(部)负责教学经费的合理使用。

3.教学设施建设子系统

   教学设施建设子系统所包含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语音室、体育设施、校园网等设施及后勤保障设施。

   教学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确保教学设施的硬件和软件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并正常运转。

   教学设施建设的责任人是分管相关职能部门(总务设备处、基础部、图书馆、后勤总公司、财务处、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等)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单位为总务设备处、成教学院、基础部、图书馆、后勤公司、财务处、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等。总务设备处主要负责确保学院教学用房、教学设备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教学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建设水平高、运行良好的网络平台,为教学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基础部负责运动场及体育设施的建设,使之能满足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需要;图书馆主要负责图书资料能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并提供优质服务;后勤总公司为教学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三)教学过程管理系统

教学过程管理系统又分为6个子系统:专业建设与管理子系统、课程建设与管理子系统、教学改革与研究管理子系统、课堂教学管理子系统、实践教学管理子系统、学风建设与管理子系统。

1.专业建设与管理子系统

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专业建设规划;各专业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对应的课程和实践教学体系,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师资队伍,专业特色,教学改革等。

专业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专业设置符合社会需要,专业数量与学校规模相适应;各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学院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体系满足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有特色。

专业建设的责任人是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执行单位为教务处和各系(部)等。教务处负责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的综合管理,责任人是教务处处长。各系负责各自专业的建设规划和实施,责任人是各系系主任。

2.课程建设与管理子系统

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及各门课程的基本建设。

课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建立完善的课程准入及退出机制;构建规范、完整、高质量、能满足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的课程体系;各专业设置的必修课程都通过论证、验收。

教务处负责全院课程建设管理,责任人是教务处处长。各系(部)负责制定本系(部)的课程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责任人是各系(部)主任。

3.教学改革与研究管理子系统

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总体目标是取得一些针对性强、目的明确、指导意义重大且具有

可操作性的教学改革成果,并加以推广与应用。

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基本内容包括:①根据国家和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的热点问题和具体现实问题,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并对获得的项目和教学成果进行奖励,对获得但未按规定完成的项目进行监督和惩处;②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和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定教学改革与研究的选题并组织实施,对获得的成果协助在校内进行推广。

教学改革与研究的责任人是分管院领导,由教务处和各系(部)具体执行。

教务处负责院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选题、立项及管理;负责申报院级以上教改项目并进行管理。责任人是教务科研处处长。各系(部)负责本系(部)已立项的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责任人是各系(部)主任。

教务处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奖励;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其它标志性教学成果的申报和奖励;负责定期组织各类教改研讨会。责任人是教务科研处处长。系(部)负责组织教学改革的实施并提炼改革材料,责任人是各系(部)主任。

4.课堂教学与管理子系统

课堂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进度的安排,课堂教学秩序的维护,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课堂教学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教学计划执行良好,教学秩序稳定,各环节质量标准齐全且执行良好。

课堂教学管理的责任人是教务处及各系(部)主任。

课堂教学的基本内容:备课、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核等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组织和实施。

课堂教学的总体目标是教师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工作规范、认真、高效,并能做到教书育人。

课堂教学的责任人是任课教师。

5.实践教学与管理子系统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程、课程内实验、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

计(论文)等。

实践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学任务的落实,实践教学秩序维护及过程管理,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实践教学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践教学计划执行良好,实践教学秩序稳定,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齐全且执行良好。

实践教学管理的责任人是教务处及各系(部)主任。

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准备(实验室准备和各类实习动员)、过程组织与指导、考核等环节。

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是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工作规范、认真、有效,达到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实践教学的责任人是指导教师。

6.学风建设与管理子系统

学风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环境建设。

学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把学风建设与德育工作结合起来,让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确立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为学生创造陶冶情操、增长才干的良好氛围;重视考风建设,制止考试作弊等错误行为,纠正不良风气;进一步建设优良学风集体,建设优良校园文化氛围。

学风建设的责任人是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由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宣传部和各系(部)具体执行。

(四)教学质量监控系统。

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系教务处长负责的院、系两级教学质量保证监控系统。通过制定系列规章制度,激励和约束院系和广大教师开展教学工作,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校教学督导组、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学校聘请的其他教学管理专家,对教学工作各个环节进行质量巡查,开展学院、系(部)级教学工作状态监控,实施质量评估和教学信息反馈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又分为教学质量实施、教学质量信息收集和教学质量信息发布、反馈3个子系统。

1.教学质量实施子系统。该系统是系(部)主任负责的教学质量实施系统,负责落实系(部)级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课程教师梯队建设、审定课程主讲教师资格;推进教学内容与课程系统改革;做好专业、课程、教材、现代化教学手段建设,尤其是重点专业、重点课程、重点教材的建设;强化实践教学以及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配合学院完成对各教学环节教学工作的状态监控和质量评估。

2.教学质量信息收集子系统。该系统是以教务处为主的教学质量信息收集系统,包括教学质量意见箱、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听课、各类教学评估和检查、学生信息员信息、校工会“金点子”活动、毕业就业信息等。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收集各级各类人员和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意见;对教风学风建设、教学改革的有关建议;对实践教学环节,尤其是对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意见和建议等。统计、分析、汇总、处理各类意见和建议,为学院的教学质量论证决策系统提供决策依据。

3.教学质量信息发布、反馈子系统。该系统由教务处负责发布教学状态及质量测评结果,应做到信息及时到位,问题、责任到人,并限期整改。对于通过教学检查、质量抽查及其它渠道获取的教学信息,要通过文件、报告、简报或校内媒体等方式及时发布给有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必要时通过教学工作委员会召开教学信息反馈会,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系(部)、职能部门、教师和学生班级,敦促各类问题尽快解决。对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变革,将通过教务处或教学工作委员会反馈给教学质量论证决策系统,由论证决策系统对学院出现的重大问题,就政策方面做出调整或制定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