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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3    作者:      点击:

为扎实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国发〔2019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 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0—2023 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经信委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201631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安排,现将第二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第一批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第二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与会计核算、现代物流管理;

(二)第一批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汽车电子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商务英语、建设工程管理、旅游管理。

二、中期检查内容和工作流程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组织各试点专业,对照试点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项目任务书、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对前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重点检查:试点专业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等情况。分专业总结试点经验、撰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省级、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中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报告》,附件 1)及收集佐证材料。《中期报告》应包括:试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在此基础上,以各学院为单位参照试点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项目任务书、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自行组织检查工作。各学院检查专家一般为 3 人以上,由各学院自行组建。学院自查于 202265日前完成,报教务处《中期报告》和《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省级、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中期检查汇总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 2)各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教务处邮箱:jwc@zjczxy.cn,联系人:戴丽娟老师。

(二)校级检查

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于 2022 6 月中旬组织校级专家组进行集中检查。检查形式:听取各试点专业汇报 5-7 分钟、答辩 3-5 分钟,查看各试点专业建设成果及佐证材料等。具体检查和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检查结论

试点专业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其中暂缓通过的试点专业应根据专家意见,认真查找问题补短板,制定整改方案,于检查后 1 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上报教务处,并认真实施整改。

三、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建设项目是对各学院专业建设和校企深度合作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其他各专业学习的示范和榜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二)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检查工作,对照任务书进行材料整理、汇总,确保整个检查工作规范、细节到位。严格掌握标准,实事求是地检查与评价,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查漏补缺。反对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三)加强沟通。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试点专业建设,各学院在检查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做好每个环节的有效沟通工作。

(四)加强建设经验积累。各学院结合本单位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工作开展实际,从招生招工、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荐 1-2 个典型案例。案例内容应思路清晰、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还未立项省级、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学院可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