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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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10-04-26    作者:      点击:

实践教学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对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保证实践教学环节能顺利、安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参观、调研、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环节。

二、实践教学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实践教学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有计划、有领导地组织实施。

三、实践教学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践教学实施前,必须组织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规程,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安全制度。

四、实践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尤其对易出事的实习实训环境与场所,更要加大监控力度,并经常提醒师生牢固树立安全防患意识,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五、对在校内进行的实验实训要严格遵守各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电器设备。实践教学项目结束,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六、对违反安全规定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践教学环节,交学生所在系处理。

七、对以班为单位在校外进行集中实习实训的实践教学环节,每个班级必须配备2名以上指导教师带队,指导教师必须在现场坚守岗位,直至安全返校。

八、若发生意外事故,指导教师应沉着冷静按安全预案及时处理;若发生火灾事故,指导教师应快速组织扑救,同时立即报警。

九、发生重大实践教学事故,指导教师必须在第一时间里向各级领导报告。各级领导在接到报告后,须尽快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