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办学定位,“为小微企业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特色,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校级“十四五”第二批多能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能课程
学校“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办学定位,“为小微企业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特色,依据《浙江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职业技能标准》《浙江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标准》《浙江民营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标准》,多能课程分为:
(1)专业内多能课程(主要是面向小微企业从业开设的课程,一般3—5门,简称“小微企业课程”,用“N”表示);
(2)跨专业多能课程(主要是跨专业开设的课程,旨在培养学生专业外的从业能力,一般3—5门,简称“1+3”课程)。
二、认定范围与要求
(一)认定范围
现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明确的多能课程都在认定范围内,主要包括“小微企业课程(N)”和“1+3”课程。
(二)认定要求
突出“为小微企业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各专业在现有的课程体系中须明确本专业的多能课程,体现课程的能力培养。本次认定工作旨在使各专业都能明确本专业培养的多种能力构成,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功能,坚持以学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从课程教学改革、质量标准保障、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能力提升等多条线共同推进,实现传统课堂教学方式向翻转课堂的转变,全面优化课程质量。
按专业区分多能课程,其中,
(1)“小微企业课程(N)”,一般3—5门,认定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程表中须用“*”标示;
(2)1+3”课程,一般3—5门,认定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程表中须用“●”标示。
三、认定程序
(一)各学院和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各学院组织开展多能课程建设部署工作,动员、指导教研室召开专家指导委员会研讨确定多能课程。
(二)教研室负责人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十四五”第二批多能课程认定汇报表》(附件1),课程团队负责填写《课程数据信息表(2023年)》(附件2)。
(三)各学院教研室组织召开专家指导委员会研讨确定多能课程。学院(部)推荐后,填写附件1。
(四)各学院(部)将附件1一式一份于2023年5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科方茜老师处(行政楼1225),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jwc@zjczxy.cn。压缩文件包名、邮件名为: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学院(部)名称。以上材料不接受个人提交。
(五)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并上报学校批准,确定多能课程认定名单。
附件:
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十四五”第二批多能课程认定汇总表;
2.课程数据信息表(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