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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双证书”教学改革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0-04-25    作者:      点击:

根据教育部〔2008〕5号文件关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高职毕业生获取“双证书”的人数应达到毕业生的80%以上。而根据我院的初步统计,目前我院应届毕业生获取“双证书”的比例距教育部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为切实做好我院的迎评工作,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做到以评促建,根据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明确实施“双证制”教学改革的归口管理部门。由教务处归口管理此项工作,各系负责具体实施完成,成教学院作为配合部门,负责承担正常教学计划以外的培训安排,以及各培训项目的协议签订、收费结算、考试组织、汇总统计等项工作。

二、各系各专业应进一步加强“双证书”教学及课程体系建设,根据本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一到两个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考核项目,使各专业培养计划包括“双证书”教学环节。

三、由教务处牵头建立相应的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以协调“双证制”教学改革工作的进展,确保此项工作的完成,尽快使我院毕业生中“双证书”的比例达到教育部对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