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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双证制”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0-04-25    作者:      点击:

为了更好地体现高职教育注重实践教学的特色,根据《浙江省高职高专重点专业评价体系》的要求,学院就加强实践教学,全面推行“双证书”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实践教学,全面推行“双证书”制的基本思路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逐步建立国家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高等职业教育模式,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满足经济发展和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

二、加强实践教学,全面推行“双证书”制的基本目标

(一)在全院各专业实行“双证书”制,学生毕业时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调整现有课程体系,增加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课程,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逐步形成基本实践能力与操作技能、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与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技能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三)在实践教学体系中不仅要根据现有的职业“岗位群”需要培养学生,而且要考虑未来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需求的多变性,加强学生通用技能的培养,以适应职业岗位不断变化对人才提出的要求。

(四)突出高等职业学院学生的优势,缩短学生的“就业适应期”。力争使学生一出校门就能上岗,增强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竞争实力。

三、加强实践教学,全面推行“双证书”制的具体做法

(一)“双证书”制在教学计划中的体现

1.各系在制定教学计划中应明确: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学时要求占教学总学时数的40%-50%,确保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2.各专业均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来设置课程及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计划。

(二)注重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方法的改革

1.正确处理好教学内容的相对稳定性和不断变化性的关系,及时吸收不断涌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充实和更新实践教学内容。

2.教学上应运用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等先进教学方法及现代教学设施进行教学,充分激发学生学习技能的内在动力。

3.改革考核方法,根据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要求,可采用口试、现场测试、技能操作等考核方法。

4.为保证高职学生能顺利通过职业资格鉴定,各系在制订教学计划时应明确规定具体考级时间。

(三)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

1.建立实践教学质量监督体系:由各系负责对实践教学的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如实践教学内容的检查和学生实践教学报告的检查。教务处负责抽查。

2.建立实践教学信息反馈制度:一门实践课程结束后,由各系组织教师召开教学分析会;组织学生召开教学座谈会。

(四)实践教材的建设

1.各系必须逐步完成高职各专业的实训大纲、实验大纲及实训、实验指导书的编写和完善工作。

2.根据职业标准编制职业技能训练大纲。

3.选择1—2个合适的实践教学环节作为试点,从编写实践教学讲义开始到正式的实践教学教材编写出版。

(五)注重实践教学环境建设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和实习三个环节。

1.实验、实训、实习场地设备、设施都要制定明确的投入计划和经费预算,根据技术发展、教学内容的改变,增加投入。

2.建设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满足学生独立操作的需要,逐步形成开放式实验室。

3.产学结合,努力与企业签订合作计划,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学以致用的场所。

(六)注重实践教师队伍的建设

各专业均要制定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计划,做好教师的培养工作,争取在三-五年内 “双师型”教师的比例≥50%。具体措施:

1.组织专业课的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分期分批到企业实习锻炼。

2.新教师要拜师学艺,向实际操作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

3.适当引进生产、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改善师资结构。

(七)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1.纪律管理:各系不仅要抓好理论课的课堂纪律,而且要抓好实践课的课堂纪律,杜绝学生迟到、早退、不到及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2.考核管理:学生实习实训考核不及格的,必须进行补考。补考及格后,准许进入下一阶段相关课程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