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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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0-04-26    作者:      点击: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学科(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是直接组织和管理教学、科研和师资培养工作的基层单位。加强教研室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提高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明确教研室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实现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一)根据教研室按专业或课程划分,便于科学管理的原则,分属于有关的系(部)直接领导。它由一门或几门相近学科或课程的教师、实验人员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三人。

(二)教研室设主任一名,一般应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担任,全面负责教研室的日常工作。

二、基本任务

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具体执行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好本室的思想政治、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一)制定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做好教研室活动记录和总结。

(二)做好全室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配合系(部)抓好学风和教风建设。

(三)专业教研室要在系主任领导下负责制订本专业教学计划,专业和课程教研室均应负责安排和落实本室教师,并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及其它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

(四)组织教师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基本要求拟定和实施教学大纲,选定、编写教材等教学参考资料、实验和实习指导书,编写教学进度表,编制和审定考试、考查试卷及评分标准。组织制作教学模型和CAI课件等,采用现代教学手段组织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根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合理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师认真完成备课、讲授、实验、习题课、作业批改、考试命题、监考和阅卷以及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六)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认真研究所任课程的教材和教学方法,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教学观摩、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分析等活动。要把研究和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作为经常性工作。

(七)重视和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教研室在开展课程设置的研究和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分析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课程建设的研究活动。同时要抓好教材的基本建设,选用经多轮使用,证明效果好的教材,鼓励能反映我院特色的、水平的自编教材出版,要把好教材预定关,防止少、重、错、漏而贻误教学。

(八)探索和讨论本学科的发展动向,适当地组织教师开展科技开发工作,进行学术交流,促进教师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教学及学术水平。

(九)有计划地抓好实验室建设工作。要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按教学大纲要求,提高实验开出率,逐步更新实验手段。

(十)做好师资培养工作。制定教研室的师资培养计划,并落实到人。对于青年教师要确定指导老师。

(十一)注意收集和整理老师对学院、系(部)教学工作意见及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工作制度

为使教研室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实现制度化管理,教研室要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教研室平均两周应有一次业务活动例会,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二)集体备课制度: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基础课、技术基础课、有条件的应使用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教学需要,组织集体备课。教学要求、进度相同的课程,尽可能采用教考分离、统一试卷和集体阅卷的考试制度。

(三)试讲制度:老师第一次开课都应进行试讲,必要时组织有经验的老师进行示范教学。

(四)课堂质量检查和观摩教学制度: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对本室每位教师听课应不少于1次,每周听课不少于1次,并有计划地深入课堂、实验室评估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学期至少组织本室老师集体听课观摩教学1次。

(五)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在开学的两周内须检查、审核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平时应检查其作业批改及测验登记、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等。每学期期中按学院布置组织一次教学检查活动。每学期结束时,对全室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六)考勤登记制度:业务学习与活动均应登记出席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一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