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校企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教学的基本依据,是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为了做好学院2024级中国特色学徒制各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教职成司《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人社部财政部等5部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39号)等文件精神,经与主要合作企业协商,并结合学校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制(修)订原则
(一)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教学”原则,由学校与合作企业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完成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二)依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及《浙江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职业技能标准》《浙江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标准》《浙江民营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标准》(以下简称《三标》)等有关文件精神,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三)方案制(修)订要树立岗位学习、岗位育人、岗位成才之理念,以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岗位需求为依归,融入职业资格(技能)证及“1+X”证书考核内容,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四)方案制(修)订要反映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之特点,将合作企业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一同编入人才培养方案,以形成校企“双线交织”的一体化课程结构。
(五)方案制(修)订持续推进基于“长征工匠”精神的“六贯通、五融合、四递进”的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六)方案制(修)订要坚持“一班一策一案”制度,根据培养岗位和企业等差异,同一年级或同一企业内的不同年级,其人才培养方案可以相异。
二、方案框架结构及版式要求
(一)框架结构
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般应包含下列12项内容:
0. 序言---合作企业及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班简介
1. 专业名称及代码
2. 入学要求
3. 修业年限
4. 职业面向
5. 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1)培养目标(依据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及合作企业对人才素养的特定需求,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2)培养规格(依据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及合作企业的特定需求,从知识、素质、能力三方面分析确定人才培养规格);
(3)职业资格与技能证书。
6. 课程设置及内容要求
(1)课程设置分析(尽量将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1+X”证书、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课程体系);
(2)课程体系结构。
7. 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1)教学时间分配;
(2)课程性质与结构比例;
(3)实践教学安排;
(4)教学进程安排;
(5)校企承担教学任务分配(将教学任务分三类:学校导师教学任务、企业导师教学任务、校企导师共同承担的教学任务)。
8. 教学基本条件
(1)师资队伍(突出校企“双导师”队伍建设);
(2)教学设施(突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和企业实习岗位配置);
(3)教学资源(突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教学资源);
(4)教学方法(突出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信息技术应用等);
(5)教学评价(突出合作企业在教学评价中的作用);
(6)质量管理(突出校企合作共施教学质量管理)。
9. 毕业标准
10. 编制说明
11. 附录
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
(二)版式要求
1. 纸张大小:标准A4纸(210mm×297mm)。
2. 页边距:上2.54cm,下2.54cm,左3.17 cm,右3.17 cm,页眉1.5 cm,页脚1.75 cm(即默认格式)。
3. 字体要求:标题为小二号“黑体”,内容为五号“宋体”,行距为20磅;正文中的表格不得破页,字体为小五号“宋体”,行距为14-16磅;教学进程安排表的字体为小五号“宋体”,行距为12磅;外文、数字字号与同行汉字的字号大小相同,字体用Times New Roman体。
三、培养目标和修业年限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专业教学标准,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及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坚持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落实《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发挥专业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和实习实训课的劳动教育功能,实现学生思政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教育与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着力为合作企业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年制学生的修业年限为3年;五年制中高职一体化学生在高职阶段的修业年限为2年。根据合作企业要求和学生灵活学习的需求,积极探索弹性学制,三年制学生可在3-5年内完成学业;二年制学生可在2-4内年完成学业。
四、课程设置及要求
(一)课程设置
专业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含公共文化课、公共技术技能课)、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技术技能训练课)及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组成。其中,各专业群要探索构建“专业基础课可共享、专业核心课可分设、专业选修课可互选”的课程体系。
1. 公共基础课
表1 公共基础课程设置表
类
别
课程
名称
学时数
周学
时数
安排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 注
公
共
文
化
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9110302)
36
2
(1+1)
1/2
考查
财务与会计学院、管理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商务与贸易学院,第一学期开设;
其余学院第二学期开设。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09110303)
54
3
(2+1)
其余学院第二学期开设
思想道德与法治
(09110202)
护理与健康学院、智能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第一学期开设;其余学院第二学期开设。
形势与政策
(09210105)
18
1
体育
(09110213)
108
1-4
考试
第一学期、第二学期整学期开设;第三学期、第四学期1/2学期开设。
大学英语
(08010411)
136
4
1-2
除商务与贸易学院、五年制(指高职阶段,下同)各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基础英语
(08010213)
68
五年制各专业开设。
综合英语
(06220408)
商务与贸易学院(除五年制各专业外)开设。
应用数学
(理工类)
(09210302)
75
建筑工程学院、智能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专业除外)开设;第一学期整学期开设,第二学期1/2学期开设。
(经济类)
(09210401)
管理学院第一学期9-17周开设;护理学院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含单考单招)、财务与会计学院、商务与贸易学院第二学期9-17周开设。
大学语文
(08111201)
32
计信学院、智能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学院第一学期开设;人文与教育学院、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商务与贸易学院第二学期开设。
军事理论
(09110206)
(6周)
财务与会计学院、管理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商务与贸易学院,第一学期开设;其余学院第二学期开设。
健康教育
(14110201)
10
(5周)
商务与贸易学院、智能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在第一学期开设;其余学院第二学期开设。
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
(09410108)
(8周)
技
术
能
互联网
应用基础
(10011204)
除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智能技术学院外,五年制所有专业、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第一学期开学后前8周开设,参加浙江省高校秋季(11月份)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的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人文与教育学院、商务与贸易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第二学期开学后前8周开设,参加浙江省高校春季(4月份)计算机等级考试。
大学生创业实务与就业指导
(07000115)
管理学院所有专业开设。
就业创业指导
(07000112)
12
2-4
除管理学院外其他学院所有专业都开设。五年制专业在第二学期开设;商务与贸易学院、智能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在第三学期开设;建筑工程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在第四学期开设。
小微企业
管理实务●
(07320231)
2/3/4
财务与会计学院、管理学院第二学期开设;护理与健康学院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智能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第三学期开设;商务与贸易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第四学期开设;五年制专业第三学期开设。
劳动教育
(09110101)
16
军事技能训练(含专业概论和“长征精神”专题教育)
112+4
(1-2周)
专业概论3学时、“长征精神”专题1学时,在新生军训期间(第1-2周)开设。
社会实践
1-5
寒假安排1-2周,暑假安排2周;三年制共计8周,五年制共计3-4周。
毕业教育与毕业答辩
6
毕业之前安排1周。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6学时,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其中线下教学18学时;线上教学18学时,利用网络课程资源教学。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54学时,其中线下教学36学时,实践教学18课时。
(3)《思想道德与法治》,54学时,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其中线下教学36学时;线上教学18学时,利用网络课程资源教学。
(4)三年制各专业的《体育》课程安排在第1-4学期;五年制各专业的《体育》课程安排在第1-2学期。
(5)三年制除商务与贸易学院外的各专业的《大学英语》课程根据新生入学后学院组织的学生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分成A、B1、B2三个层次,分别依其“实施方案”组织分层教学;五年制各专业的课程名称为《基础英语》,68学时,第1-2学期开设。商务与贸易学院开设的《综合英语》,为专业基础课,136课时,第1-2学期开设。
(6)《军事理论》,36学时,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其中线下教学12学时(每周2学时,1-6周);线上教学24学时,利用中国大学MOOC网络课程资源教学。
(7)《大学生创业实务与就业指导》,32学时,其中就业指导12学时,创业指导20学时;管理学院开设,每周1次、每次2课时。
(8)《就业创业指导》,12学时,其中就业指导4学时,创业指导8学时;除管理学院外其他学院所有专业都开设。五年制专业在第二学期开设;商务与贸易学院、智能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在第三学期开设;建筑工程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在第四学期开设。每周1次、每次2课时。
(9)为了坚守我校的办学定位、突出我校的办学特色,在公共技术技能课中设置《小微企业管理实务》课程,36学时。
(10)按照教育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军事技能训练》课历时14天、每天按8学时计,合计112学时。
(11)《劳动教育》,16学时,其中线下教学12学时(每周2学时,共6周);4学时利用中国大学MOOC网络教学资源教学。
2. 专业课
(1)专业课由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技能竞赛课和专业技术技能训练课组成。专业基础课主要包括从事职业岗位工作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术技能等方面的课程,由各专业群统筹安排。
(2)专业核心课程6-8门,主要包括从事本职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专项技术技能等方面的课程,由各专业自主设置。应以表格形式简介专业核心课程,见表2。
表2 专业核心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教学目标
主要内容
教学要求
*课程性质/
模式/承担者
课赛模块/课证模块
例B/Ⅱ/△
…
备注
* 有关规定详见附表1末端的注1。
(3)技能竞赛课,包括本专业主要技能竞赛项目所涉及的3-5课程,可能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重复设置,应以表格形式简介专业技能竞赛课程,见表3。
表3 基于学生竞赛项目的课程设置一览表
竞赛项目名称
级别
集中训练办法
对应课程名称(课程后加“❆”)
课赛模块的课程用“❆”表示,并体现在进程表中。
(4)专业技术技能训练课,主要包括《浙江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书(初级)》培训与鉴定(原职业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实训(验)、课程设计、认识实习、岗位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该类课程设置必须充分考虑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1+X”及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之需,根据《浙江民营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标准》等相关要求由各专业自主设置。
3. 选修课
选修课由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拓展)课组成。其中,试点商务贸易类专业群内各专业的选修课分为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专业方向课。
(1)公共选修课,主要包括人文、社科、艺术类课程,要求学生从学院现行设置的公共选修课程中任选2门,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2)专业选修(拓展)课设置,要坚守“服务小微企业”的办学定位,以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着眼于学生的相关职业技能拓展、知识交叉与能力复合,由各专业(或专业群)自主设置M门专业选修课程,由学生从中选择P门课程,其中M-P>3。
(二)有关要求
1. 学时要求
三年制高职(含单考单招)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二年制高职总学时不低于1670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程学时(其中,公共选修课60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不少于1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浙江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书(初级)》培训与鉴定为2周、认识实习1周、岗位实习(含毕业设计或论文)一般为15-34周,每周均按20学时计算。具体实习周数根据学制及“2+1”、“1.3+0.7”、“1.0+1.0”等培养模式等因素由各专业与合作企业协商确定。
2. 学分要求
三年制高职(含单考单招)总学分一般不低于150学分,二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一般不低于100学分。一般每17学时计为1个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军事技能训练、社会实践、《浙江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书(初级)》培训与鉴定、认识实习、岗位实习、毕业教育与毕业答辩等,1周为1学分。各试点专业可根据课程性质及实践教学内容等因素对学分权重进行适当调整。
3. 实践教学环节要求
(1)认识实习可穿插在有关课程教学中安排,岗位实习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集中或分阶段安排。考虑到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的安排问题,三年制一般不在前三学期安排岗位实习。
(2)《浙江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书(初级)》培训与鉴定一般利用课余时间分散进行,要严格执行《浙江民营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标准(2022版)》,具体安排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方式分两阶段进行实施,其中二年制各专业的集中培训考核安排在第2学期末、第3学期初;其余各专业的集中培训考核安排在第2、4学期末。各专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并执行有关《实施方案》。
(3)社会实践一般寒假安排1-2周,暑假安排2周。在学生处、团委、基础部的统筹下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也可由学生根据实际自行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每位学生均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由上述责任部门组织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4)除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外,还应在实习实训课中培养学生的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5)为保证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各专业须列出实践教学环节的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要求、实施地点、课程性质、教学模式、具体周数(或课时)、考核方法等,并单独编制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6)单考单招、五年制中高职一体化和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单独编制。
五、教学进程安排
(一)教学周分配
1.三年制高职(含单考单招)
三年制高职(含单考单招)平均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
表4 “2+1”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环节总周数分配表 (单位:周)
学
期
课内教学(理论及实践教学)
认识
实习
岗位实习(含毕业设计或论文)
复习
军训(含专业概论、“长征精神”专题)
毕业
教育
及毕业答辩
《浙江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书(初级)》培训与鉴定
社
会
实
践
教学周小计
假
合
计
一
14
19
11
23
二
22
29
三
20
24
四
28
五
21
15
25
六
27
合计
34
8
120
156
1.《浙江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书(初级)》培训与鉴定利用课余时间分散进行,不占用教学周数;
2.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可对教学环节周数分配做适当调整。
3.学前教育专业的实习学期和时间另行安排。
(二) 二年制高职
二年制高职平均每学年安排39周教学活动。
表5 “1.3+0.7”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环节总周数分配表 (单位:周)
认
识
习
42
78
26
104
表6 “1.0+1.0”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环节总周数分配表 (单位:周)
(三) 周时数控制要求
表7 不同专业周学时数控制要求
专业类别
周学时
财务会计类、商务贸易类、
经营管理类、人文与教育类专业
第一至第四学期
≤ 26学时
第五至第六学期
< 24学时
计算机信息类、智能技术类
建筑工程管理类、护理与健康管理类专业
≤ 28学时
≤ 24学时
(四)校企承担教学任务分配
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专业共开设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门,其中学校导师承担…. ….门,占….%;企业导师承担…. ….门,占…. ….%;校企导师共同承担…. ….门,占…. ….%,详见表8。
表8 校企承担教学任务分配表
学校教学任务
企业教学任务
校企共担教学任务
(一课双师)
上课地点
第
一 学
六 学
右上角加*号的课程为单独面向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班学生开设的课程,共计…门;
其余课程与非试点班学生的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相同。
六、制(修)订程序
(一)成立由行业与合作企业的专家、教科研人员、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校企导师和试点专业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做好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2024年4月7日前完成)。
(二)专业建设委员会主任要组织学习讨论教育部颁发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及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4月7日前完成)。
(三)专业建设委员会要做好行业企业尤其是合作企业调研、试点专业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合作企业人才需求,明确试点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人才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试点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教务处(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
(四)依据专业教学标准和《三标》,并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及合作企业需求,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在此基础上,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研究制(修)订2024级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年4月29日前完成)。
(五)试点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行业、企业(尤其是浙江省民营小微企业)、教研机构、校企导师和试点专业学生(徒)代表对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论证报告(见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教务处(2024年4月29日前完成)。
(六)根据论证结果修改完善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经各学院院长初审、教务处(校企合作处)与合作企业人力资源部(或其他主管部门)联合复审、校长办公会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代学徒制学院审批,校企分管领导共同签发执行(2024年5月 17日前完成)。
(七)根据教学运行或合作企业需求,允许人才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不超过15%的专业课程进行内部微调;调整工作须由教研室与合作企业协商一致后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复审,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七、说明
本意见适用于校级、省级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