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根据《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征职教〔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省级和校级“十四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和要求
1.学校获批立项省级“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立项名单见附件6)
2.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以立项申报书为依据,对照各项目的预期成果与实际效果,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中期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二、开展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中期检查汇总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中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5),并提供相关研究成果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查,经审查后,再汇总至教务处统一核查。
2.教务处将重点对项目开展工作及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尚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经费使用情况、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中期检查。
3.中期检查汇报:采取专家组评审的形式,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部)对本部门立项项目的建设情况及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汇总表》、《中期检查报告》、相关研究成果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于2024年9月16日之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中期检查汇总表》与《中期检查报告》纸质(A4双面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务处。
四、其他事项说明
我校省级和校级“十四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开题工作由项目组归属的二级学院(部)组织开展开题论证工作。由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以下简称《开题报告》,附件1)和《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附件2),由各学院(部)组织开展集中答辩工作,各学院(部)请于2024年6月25日前将《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论证结果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同时,将《汇总表》纸质版一份交到教务处。《开题报告》和《任务书》电子版发到教务处邮箱,纸质版由各学院(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