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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3    作者:      点击:

各系部、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落实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成果凝练,推进提高教学质量,按照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立项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织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在省教育厅统筹指导下,由各校自行组织开展,验收结果报教育厅审核。学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机构,制定科学规范的结题验收标准和规程,组织专家验收,以现场会评为主要方式开展。验收专家以本校为主、适量邀请校外专家。

二、验收要求

各项目要按照申报书要求,对照预期研究目标,切实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工作,对应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三、报送材料

各项目(附件5)负责人请于12月12日前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2份至教务处沈莉瑛。

附件1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2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3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4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5 我院2013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