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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第二批现代学徒制校级试点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8    作者:      点击:

现代学徒制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大力推行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模式。为扎实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1年开展第二批现代学徒制校级试点专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培养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形成和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进一步探索形成具有“长征工匠”理念,校企协同的、民办高职特色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现代学徒制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试点内容

(一)探索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

1. 试点专业所在学院与合作企业签订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探索构建校企联合招生、共同培养、协同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

2. 校企协同创新“五融合”人才培养机制,即在空间上“课堂学习与职场训练相融合”;主体上“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相融合”;方法上“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相融合”;手段上“线上教学与线下授课相融合”;内容上“技术技能训练与‘长征工匠’精神培养相融合”。

3. 校企协同创新“四递进”人才培养路径,即通过上述“五融合”,实现学生(学徒)从职业认知、职业认同、职业坚守到职业发展的螺旋式递进。

4. 探索人才培养成本的校企分担机制,形成校企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

1. 校企共同制定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探索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或大二组班办法),明确学徒的企业(准)员工和学校学生的双重身份。

2. 学生与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与义务,落实学生(学徒)的具体岗位、报酬待遇、责任保险等事项,确保学生(学徒)的人身安全。

3. 鼓励试点专业以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为平台,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三)加强标准体系和教学资源建设

1. 校企共同研制、实施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岗位技术标准、企业导师标准、学徒考核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在此基础上,协同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2. 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一批校本教材及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新标准等融入教材内容,将企业生产案例转化课程教学资源,不断优化课程资源供给。

3. 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在校内或企业合作探索共建现代学徒制产业学院、“长征工匠车间”,服务“长征工匠”的培养。

4. 深入推进“三教”改革,率先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包括1+X)证书制度试点。

(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教师队伍

1. 完善校企共同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双导师制度。按照双导师选聘标准,校企共同遴选学校导师(专任教师)、企业导师(带教师傅),并签订聘任协议,逐步健全双导师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

2. 构建校企互融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探索模块化课程教学改革。

3. 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人才管理机制。

(五)管理机制建设

1. 根据学校制定的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实施细则。

2. 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学生(学徒)自我评价、双导师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由行业、企业和中介机构对学徒岗位技能进行达标考核,完善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

3. 按照企业生产和学生(学徒)灵活学习需求,探索实施弹性学制。

三、试点形式

学院为单位,选择有基础的专业,联合有条件、有意愿、有影响的企业共同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各学院初选、学校遴选、组织实施、考核验收、逐步推广等步骤进行。

(一)自愿申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所属专业自愿申报。

(二)各学院初选。各学院依照本通知精神,对申报专业进行初选汇总,并于2022年4月2日前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附件2)及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电子版报送教务处(邮箱:jwc@zjczxy.cn)。

(三)学校遴选。学校将于2022年4月上旬开展评审遴选工作,优先支持目标明确、方案完善、基础较好、示范性较强的试点项目。

(四)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为期三年。各试点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年度检查;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对试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实施指导、督促、检查。

(五)考核验收。试点期满,试点专业所在学院须对照任务书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教务处组织校、企专家对试点工作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验收:

1. 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试点专业所在学院与企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合作协议的签订与落实;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人才培养成本校企分担机制和双主体育人长效机制的探索构建等。

2. 招生招工一体化: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招工实施方案;企业与学生(徒)协议的签订与落实;学生(学徒)毕业后在合作企业留用率及企业评价;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等。

3. 标准体系和教学资源建设,主要验收四个方面:

1)每个试点专业所在学院均须提交《***学院现代学徒制制文献汇编》,至少包含三项内容:①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及本系制定的有关制度、办法等;②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③系列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岗位技术标准、企业导师标准、学徒考核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

2)每个试点专业开发现代学徒制课3-4门、在线开放课程1门以上、校本新形态教材(含信息化资源)3-4部、专著或案例1部以上、探索建立1个在线开放云平台

3)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1+X证书制度实施情况。

4)现代学徒制产业学院或“长征工匠车间”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4. 校企“双导师”队伍建设:校企“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落实等情况。

5. 管理机制建设: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执行、多方评价机制与质量监控体系构建与落实及弹性学制探索等。

6. 试点专业建设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试点专业验收合格的,学校将给予相关支持;验收不合格的,可将试点期限延展一年,逾期仍未通过合格验收的,终止项目实施,试点项目所在学院两年内不得申报类似项目。

(六)总结推广。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学校将有序推广应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使其成为我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模式之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指导。各试点项目所在学院要与合作企业联合建立试点项目建设小组,按照实施方案,推进工作持续开展。

(二)科学实施。各试点专业所在学院要深入调研,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和目标;精心组织实施,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政策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试点专业所在学院要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注重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和制度,促进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同步提升。


附件: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XXX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方案

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XXX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

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XXX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