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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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0-04-21    作者:      点击:

一、监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半小时前到教务处领取试卷,于考试前20分钟到达试场,开始执行监考任务,在黑板上写明座位顺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注意事项等。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聊天、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二、考试前监考人员必须对试场进行清理;监考人员有权对有违纪意图的考生提出警告。

三、学生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可予以答复;与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不作回答。

四、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发现学生有舞弊行为,要立即令其退出试场,并将情况报告教务处。如发现对学生作弊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行为,则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五、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学生注意,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要立即收卷,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

六、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将试题纸、答题纸、草稿纸核对无误后,一起交给主考教师。

七、监考人员处理问题有困难时,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